行李託運
請於行李上綁上行李條,於報到櫃檯辦理報到手續及行李託運,
並確定行李已通過X光機之檢查,方可離開櫃檯。
(託運行李卡請妥善保存,若行李遺失以此憑據向航空公司索賠)。
隨身行李規定
旅客所攜帶之隨身行李尺寸:
長56公分、寬36公分、高23公分。
其他行李相關規定請洽所搭乘航空公司。
鋰電池規定
隨身行李安全檢查
海關申報
對出境申報手續及所攜物品行李,
如有任何疑問,可至海關服務櫃檯查詢。
更多詳細資料詳細報關資訊請點閱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。
服務電話:
第一航廈03-3982308 ;
第二航廈03-3983222、03-3983428。
動植物檢疫
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出境,
應依照到達國家檢疫規定辦理,
請旅客先瞭解該國規定。
如欲詢問各項檢疫規定,請電話洽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。
服務電話:第一航廈03-3982264 ;第二航廈03-3983373。
更多詳細資料請點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
提醒您:
出國旅遊勿幫他人托帶行李,慎防藏毒惹禍上身。
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:
「製造、運輸、販買第一級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」。
赴港轉機或入境香港時,
勿攜帶電槍類(電擊棒類)物品,
以避免誤觸當地法令。